5月21日13时许,大名县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闫先生报警称自己的苹果14手机在某某烧麦馆找不到了。接报警后,大名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闫先生于5月21日前往县城办事,中午在某某烧麦馆吃饭,由于走地匆忙,不慎将自己的苹果14手机遗忘在了饭馆内,在寻找无果后,向民警报警求助。看着满脸焦虑的闫先生,民警首先劝其不要着急,在详细询问手机型号以及颜色后,民警试着拨打其手机,可手机却处于无人接通状态后。随后民警立即调取了饭店的监控,通过耐心细致地查看,民警发现当日闫先生吃完饭走后,一女士从闫先生吃饭的位置,将一部蓝色苹果14手机拿走。经过一番辗转,民警与拿走手机的郝女士取得联系,郝女士表示自己无意占有他人手机,只是自己临时有事已经来到魏县,愿意配合民警归还失主手机。最终,民警驱驾车赶到魏县并见到郝女士。经过确认,郝女士捡到的蓝色苹果14手机确实是闫先生的。
面对失而复得的手机,闫先生非常感动,对大名镇派出所民警认真负责,积极作为,切实为民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