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经营的
通 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决定自5月25日起,在全县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类饭店餐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经营场所、食材原料管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严防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
(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一线服务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防疫三件套”(N95口罩、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6月12日前,从业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全员核酸检测,6月12日后,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二)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在恢复堂食经营前,要开展预防性消毒,对供水设施、洗消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经营场所、餐饮具、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毒消杀。严格落实“两扫一测一严禁”(扫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严禁不正确佩戴口罩),大型饭店入口处安装一体化查验设备;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两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就餐环境整洁,每天每餐次前要对经营场所实施全面消毒,保持空气通畅,对顾客接触多的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地方增加消毒频次;提倡无接触式点餐付款、隔桌就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等方式。
(三)严格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严格查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一单三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采购国产冷链食品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录入“河北冷链追溯系统”。不得购进、储存、加工、非正规渠道进口或来源不明的冷链物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确保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价格合理。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
(四)严控聚集性就餐。合理控制就餐人数,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饭店餐位数的50%;实行隔桌就餐、分散式就餐,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不得承接婚宴和其他聚集性宴会。
(五)完善应急处置措施。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应立即暂停营业、封闭管理、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等,采取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二、拟恢复堂食的饭店餐厅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食品安全规定前提下,需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报备,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填报从业人员健康备案表,经包联责任单位审验通过后,分批逐步有序恢复堂食。
三、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精准掌握辖区内饭店餐厅情况,督促各饭店餐厅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各饭店餐厅的督导检查,确保餐饮行业稳妥有序恢复堂食。对恢复堂食后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从严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大名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附件:恢复堂食申报流程
(一)报备时间:即日起大型饭店餐厅开始申请报备;5月26日中小型饭店餐厅开始申请报备。
(二)报备方式:拟申请恢复堂食的饭店餐厅可到所辖市场监管分局现场报备;也可通过市场监管分局设置的商户微信群线上报备;也可在市场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巡查时现场报备。
(三)审验单位
市场监管局城区一分局:负责县主城区京府大街以东沿街各类饭店经营主体和旧治乡饭店经营主体的查验。(联系人:付章涛 13663106279)
市场监管局城区二分局:负责县主城区京府大街以西(包括原七里店乡)沿街各类饭店位和西未庄乡饭店经营主体的查验。(联系人:黄立国 13363068801)
各乡镇参照执行。按照经营地址所在辖区,联系辖区市场监管分局进行报备。
市场监管局龙王庙分局:负责龙王庙镇、张铁集乡、孙甘店镇饭店经营主体的查验。(联系人:苏金辉 15503026177)
市场监管局万堤分局:负责万堤镇、黄金堤镇、大街镇饭店经营主体的查验。(联系人:郭振勇 13703201789)
市场监管局杨桥分局:负责铺上镇、王村乡、沙圪塔镇、杨桥镇饭店经营主体的查验。(联系人:张建光 13731048896)
市场监管局西付集分局:负责束馆镇、西付集乡、北峰镇、埝头乡饭店经营主体的查验。(联系人:刘旭光 15833005733)
市场监管局金滩镇分局:负责金滩镇、红庙乡、营镇乡饭店经营主体的查验。(联系人:石会超 1319173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