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广大城乡居民引以为戒,疫情期间违反相关规定非法营运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凡因非法营运被查处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在检查过程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法报请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法》等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广大城乡居民要切实履行主动报备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在外亲友联系,做好思想工作,劝告亲友非必要不返乡,确有返乡必要的主动报备。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信息,后经排查到需要集中隔离人员,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对未按要求落实居家监测或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城乡居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全面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