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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公安局关于彭利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来源:大名县公安局编辑:保存2021-10-11 2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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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名县公安局

  关于彭利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

  公 告

  彭利新等人(大名县金滩镇豆付巷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大名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尽快查明案情、维护广大存款群众的合法权益,凡在彭利新负责的张集乡东孟村市场的利新农资化肥门市存款的个人,请未报案的存款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前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登记,逾期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现公告如下:

  一、 报案人到大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

  二、 报案登记时,请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存款凭证等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投资关系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名县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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