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公安局
关于刘秀芹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刘秀芹(原籍大名县沙圪塔乡后于旺庄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大名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尽快查明案情、维护广大存款群众的合法权益,凡在刘秀芹负责的大名县佰顺科技养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儒家寨分社存款的个人或单位,请存款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1日前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登记,逾期不办理者后果自负。现公告如下:一、报案人到大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 二、报案登记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存款凭证等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投资关系的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特此公告
大名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