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魏某于2013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26日期间,带领多名本村村民先后分四次,将本村魏某林租赁使用本村原老供销社的围墙、房屋、车间、岗楼拆毁,经大名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鉴定,被损毁的财物总计价值104150元。案发后,该魏被上网追逃,治安大队民警多次向其家属讲明政策,动员家属配合公安机关劝其主动投案自首。
12月6日,在强大的政策和亲情感召下,犯罪嫌疑人魏占军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大名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讯问,该魏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占军已被依法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