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细化管控措施,严密信息采集
我局以“底数清、情况明、严管控”为目标,大力加强和改进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全面提升管控能力。
(1)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为彻底解决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清理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以主管副局长任组长,治安大队长为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2)摸清底数,搞好信息采集工作。清理整治行动中,由派出所民警带领治安管理员入户走访采集信息,对流动人口进行摸排登记,力争通过走访,对辖区所有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一遍;对白天因工作不在家的流动人口实行弹性工作制,利用中午、晚上时间走访;对当天采集的信息当天全部录入、审核,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今年以来,经对全县范围内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进行全面集中清理整治,共登记流动人口4998人,出租房屋4331户。
02
拓宽采集渠道,整治重点场所
(1)充分发挥社区、乡村治保会作用。
依靠村干部、社区保安、治安管理员以及社会信息员等特情人员做好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以延伸信息采集触角提高流动人口管控力度。
(2)严格旅馆业管理。
认真执行住宿人员信息采集、报送制度,确保实名登记、实数统计、实时传输,对于未按要求实名登记的严厉打击。
(3)严厉查处违法犯罪。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统一清查行动,通过排查整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突出区域和治安混乱区域,尤其加强对建筑工地、中小旅店、娱乐场所以及旧货市场、废品收购市场等场所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和控制。同时,将采集到的信息通过上网比对和核查等手段,发现混迹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人员,保障对流窜、跨区域犯罪严厉打击。
03
提高管理效能,严格实名登记
辖区派出所民警联合治保会定期对出租房屋以及居住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提高对辖区出租房屋业主和租房人员的社会活动、变动情况的知晓度,并根据出租房屋的分布情况和治安状况,掌握辖区重点出租户活动情况;大力落实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管理责任,对不按规定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明、无居民身份证人员,不主动给承租人申报居住登记,不掌握承租人基本情况以及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而未报告等情况,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处罚违规违法出租房屋房主6人。
04
开展广泛宣传,落实线索核查
将“警务室宣传栏”作为固定宣传点,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张贴在宣传栏;通过深入开展“四进四联”活动走街串户,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大排查,同时进行相关法律宣传;通过“大名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大名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量达到3万余人,辐射人群达23万人左右。截止目前,共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相关法律法规及防范此类违法犯罪信息62篇;通过群众留言,要求办案单位核查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信息7条,有效提升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受到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