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磁县交警大队依法对违反禁令擅自行驶慈兴大道的4部重型货运车辆实施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这是自9月22日,磁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对慈兴大道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后,交通交警联合管控开出的第一批罚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磁县交警大队对4部运输车辆进行了处罚教育。
来之不易更需倍加珍惜。慈兴大道投资巨大,倾注了县委、县政府,部门、乡镇和沿线群众的大量心血,是众多参战人员多少个不眠之夜,饱经沧桑、历尽艰辛换来的,是助力山区振兴的一条民心路、幸福路、致富路!这样承载着几十万山区群众重大希望的美丽道路怎能被践踏伤害!我们设立标志,广泛宣传,依法保护好这条来之不易的“磁县天路 ”。
温馨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切实保障道路畅通,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醒广大货车(4.5吨及以上)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司机朋友,慈兴大道起点至慈兴大道与159乡道交叉口东、慈兴大道与159乡道交叉口西至前辛安桥、慈兴大道与邢都路莲花山交叉口西至天保寨景区路段,全天24小时禁行,望大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