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为维护城乡居民权益,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在行政大厅临时增设参保收费窗口,因各种原因未在集中征缴时间内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于12月24日起到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城乡居民医保窗口缴纳,缴费截止到2019年1月20日。
温馨提示:
1、2019年缴费标准每人220元。
2、请按220元/人的倍数备好现金,避免找零。
3、居民需持户口薄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外来务工人员和常住人口需提供居住证明或单位证明。
磁县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