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李建华 通讯员 刘敬辉 )3月14日凌晨,高速交警磁县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范京伦在京港澳高速磁县警务站检查一辆大客车时,发现一名男子没有携带身份证,经过细致核实,证实该男子是一名杀人后潜逃近21年的逃犯。
14日凌晨1时许,高速交警磁县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范京伦在京港澳高速磁县警务站执勤,当检查到一辆由郑州开往北京的大型客车时,发现一名男子没有携带身份证,他只拿出一张名叫“朱在玉”的一代身份证复印件,经网上核实该身份证已经注销,且已注销的一代身份证上没有照片,没法确定该人的真实身份。范京伦让民警将其带到检查站内严格检查,并查清该乘客的真实身份。
当民警让该乘客提供相关身份证明,证实他叫“朱在玉”时,他像挤牙膏似地一点点往外挤,先是拿出一张在天津市办理的暂住证,后又拿出一张由火车站给他办理购票的临时身份证,最后又拿出一张火车票,由上面所提供的证据链,证实他叫“朱在玉”。
范京伦在仔细查看了“朱在玉”提供的证据后,发现一代身份证、暂住证、火车票上面的三个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范京伦询问三个身份证号码哪个是真的时,该乘客立马慌了神,惊恐地说:“那又不是我造的,你说哪个号码是真的,我也说不清。”
民警们按照同音同字查询的方式,在网上查询河南省淮滨县是否有与“朱在玉”名字相近或相仿的网逃人员信息。经网上一一筛查,一个名叫“朱正玉”的网逃人员照片与其相仿。网上显示,1995年6月28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朱正玉将其妻奸夫杀死后潜逃。
“朱正玉,你还不把你的杀人经过老实坦白交代!”当范京伦厉声斥问时,自称“朱在玉”的乘客大惊失色,随后如实交代了将其妻奸夫杀死后潜逃的犯罪事实。
至此,一个杀人后潜逃近21年的逃犯被成功抓获。